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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拉丁公证联盟是1948年1O月2日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成立、并在联合国登记的非政府性的国际公证人组织。
1950年10月制定并通过了联盟章程。"拉丁"标志着从拉丁语系国家发起、发展起来的,一般都是大陆法系国家。1992年5月发展到50个成员国,1998年IO月发展到64个成员国.
国际拉丁公证联盟的宗旨是:在国际上促进、协调和发展公证人的职业活动和公证人协会之间的密切合作,在国际组织中代表公证入的利益,维护各国公证人个入和团体的尊严和独立,研究解决公证制度发展国中的问题,推动拉丁(大陆法系)公证制度的传播和发展。
理事会是联盟最高权力机构,每个成员国在理事会中只有一席代表权。从1986年后每三年召开一次联盟代表大会,轮流在欧洲和美洲召开。
常务理事会是联盟理事会的执行机构,下设国际交流部、财务部、常务秘书处,还有九个专门委员会。联盟在联合国等28个国际组织中派有常设代表,并享有发言权。
我国公证界自1985年与联盟开始建立联系。1986年(在加拿大)、1989年(在荷兰)分别由司法部派员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了第18届、第19届联盟代表大会。199O年中国公证员协会成立后,1992年(在哥伦比亚)、1995年(在德国)1998年9月(在阿根廷)分别以中国公证员协会名义派员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了第20届、第21届、第22届联盟代表大会。1998年4月中国公证代表团应联盟理事会邀请赴法国巴黎参加了联盟理事会。理事会前,联盟合作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国公证情况。同时,团长还向主席递交了书面入盟申请。1988年3月、199O年7月和1994年7月,第18届联盟主席卡波拉先生、19届联盟主席欢莫斯先生和第20届联盟主席施瓦茨根先生分别率联盟代表团访问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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