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市公证服务质量年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区、县(市)司法局,局属各公证处:
  2007年是市局确定的公证服务质量年,这是全市公证工作的主旋律。一年来,全市公证机构和全体公证人员紧密围绕市局的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公证法》、全面加强公证质量管理、提高公证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主线,以强化服务质量监督为主要措施,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主动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使全市公证服务质量年活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进一步树立了公证法律服务诚信为民的良好形象。

  2007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2万余件,没有一件错证、假证发生,没有一件当事人有理投诉发生,没有一起公证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公证人员的培训率,公证文书的合格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为构建和谐沈阳、促进加速振兴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新的贡献。在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扎实工作、服务质量优异的公证处和公证员。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推动2008年公证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市局决定对沈阳市第一公证处等4个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对脱东来等16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现通报如下:

  沈阳市公证服务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
  沈阳市第一公证处
  沈阳市恒信公证处
  沈阳市于洪公证处
  沈阳市新民公证处
  沈阳市公证服务质量年活动先进个人:
  脱东来、高荣刚、李真、高雪松、贺鸣、刘波、温慧、王继革、徐斌、何家宁、刘艳福、张靖、孟波、梁海、刘恩泽、艾丽艳

  市局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戒骄戒躁, 再接再厉,在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局号召,全市公证系统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进一步提高全市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提高公证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实现2008年公证管理年活动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来源:沈阳市司法局公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