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明副局长在全市公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罗大明
(2006年2月22日)

同志们:

  新年前后,司法部、省司法厅先后召开了全国和全省公证工作会议,市局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对贯彻实施《公证法》、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总体部署和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好三个会议精神,市局决定召开全市公证工作会议。会议的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公证法》,总结全市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情况和这些年来的公证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证工作。

  一、全市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司法部的总体部署,去年4月至9月底,我市开展了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半年来,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司法部和省厅的指导下,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行动迅速、部署到位、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开展"三项教育"、"四个规范"活动,查处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和隐患,规范健全了公证制度,提升了公证服务能力,维护了公证信誉和形象,改善了公证执业环境,为全面贯彻落实《公证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局分别被司法部、省厅评为全国、全省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集体,并在全省公证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下面我将全市公证队伍开展活动的情况作简要回顾:

  (一)认清形势,明确思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要求。结合我市公证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局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每个阶段结束后,都召开转段会议,总结阶段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总体要求。各区、县(市)司法局、市局直管公证处也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每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做到了目标明确、任务明确、方法明确。 二是落实责任,指挥有力。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公证处主任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保证活动扎实进行。

  (二)突出重点,措施有力,分类指导,保证质量

一是确定阶段重点,做到工作落实。在学习动员阶段,做到"四保证",即保证学习内容,保证学习人员,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自查自纠阶段提出了以市局制定的"十条禁令"为工作重点,分别确定自查自纠的内容和重点,下发了督查单。在整改阶段提出了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影响公证公信力的问题,均列入查处整改的重点。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和新发生的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进行了全面复查。在总结验收阶段提出认真总结,严格验收,巩固成果,树立形象。

  二是制定"十条禁令",做到规范内容落实。市局制发了以"十条禁令"为主要内容的《公证警示卡》,发放到每名公证人员手中,以警示和规范公证人员执业行为。我市开展活动情况及经验做法,还被司法部、省厅、市政府以信息、简报形式刊发。

  三是集中培训考试,做到学习落实。市局举办了三期全市公证人员教育规范树形象学习培训班,全市111名公证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公证人员对开展教育规范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统一了思想,达到了预期的培训目的和效果。

  四是加强督查和分类指导,做到自查自纠落实。通过自查自纠,主要查找出以下问题:一是公证服务秩序还需进一步规范,个别公证处、公证人员为了本处或者个人的利益,收费低于规定标准。二是存在越权办证问题,即公证辅助人员以公证员名义办证、非涉外公证员办理涉外公证的问题。三是一些公证处、公证员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放松政治、业务学习,不研究法理,不钻研业务,政治素质不高,业务本领不强,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工作的需求;四是公证文书的质量还需提高。个别公证员对公证事项审查不细,不严格履行办证程序,公证存在瑕疵,甚至出现错证,导致出现质量事故。五是个别公证处内部管理松弛,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运行机制不完善,规章制度不落实。六是不善于处理上访申诉案件。七是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不规范,重收费指标轻管理和指导。

  五是坚持对症下药,做到整改落实。市局在8月份开展了全市公证服务秩序和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全市共检查公证卷宗340余本,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公证处均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消除了隐患。对一些公证处自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就重点上访申诉案件共同研究处理办法,要求认真查处,明确答复当事人,限期依法处理完毕。对辽中县公证处的一名公证员违规办证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经省协会批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罚款1000元和停止办理涉外业务一年的惩戒。

  六是坚持审查标准,做到总结验收落实。市局组织人员到各单位进行检查,对照总结验收标准全面完成了总结验收的各项工作。

(三)狠抓管理,健全规范,有机结合,取得成果

  一是统筹兼顾,坚持五个结合。即坚持把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正行风首先正党风,树公证队伍形象,首先要树立党员形象;坚持把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同诚信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诚信为民"的执业意识;坚持把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四是坚持把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相结合;五是坚持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与推进公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相结合,通过规范,促进公证工作的整体发展。

  二是注重实效,取得五个成果。

  1、广大公证人员受到了深刻教育。政治意识进一步强化,执业意识有了新的提高,诚信意识得到增强;

  2、健全了规章制度。全市各公证处把建章立制作为治本措施,普遍重新制订和完善本公证处的管理制度,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47项,涉及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七个方面,还把各项制度的落实与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挂钩;

  3、提升了业务素质。市局在培训中组织广大公证员认真学习了公证员惩戒规则、公证员执业道德基本准则、合同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考试;

  4、加强了行业自律。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加强监管,作为全国10个首发城市之一,沈阳地区13家公证处开展公证信息化平台建设活动,并统一管理、统一实施、统一时间、统一网络技术标准,统一公证业务软件,统一公证业务操作流程,实现了我市公证执业方式和公证管理方式的划时代变革;

  5、树立了良好形象。市第一公证处在活动开展以来,开通"绿色通道",共为当事人免费办理遗体捐献公证41余件,受到当事人的赞扬。东陵区公证处投资70余万元购买了位于一楼的办证大厅,方便了当事人办证。和平区公证处还制作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揭示板,展示诚信为民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扩大了公证工作的影响力。活动开展以来,公证投诉案件明显减少,全市公证投诉量与上年同比下降了30%。 这次教育规范活动是对全市公证工作的一次大检查,全体公证员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理想信念、法律法规、执业纪律和业务技能教育,增强了危机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查找出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和整改,起到了规范公证行为、严明工作纪律、完善监督制度、树立公信形象的作用。

  二、"十五"期间全市公证工作的成绩和基本经验 国家"十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公证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公证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市公证业务稳步增长。"十五"期间,全市办理公证87万件,是"九五"期间的1.2倍,实现公证收费1.22亿元,是"九五"期间的2.3倍,分别占全省的26%和29%。公证工作在积极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合同协议、证据保全、现场监督、继承遗嘱等方面的公证事项有较快增长。公证服务呈现出三大趋势:一是由办理传统民事公证为主向以民事和经济类公证并重转变,经济类公证总量始终保持稳定;二是由办理简单公证证明向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公证法律服务为主转变;三是办理涉外公证为主向国内和涉外公证并重转变,国内公证大幅增长。

  (二)公证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这些年来,围绕着提高公证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公证队伍的思想、道德、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加强。目前全市从业人员有137名,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占公证员总数的77%。以执业公证员为骨干、公证员助理和辅助人员为补充的公证职业群体正在走向成熟,涌现出一批专业素质比较高的公证员。

  (三)公证工作改革逐步深化。到2003年底,全市所有的公证处由行政体制成功转为事业体制,还探索建立了合作制公证处进行试点。公证机构用人、分配、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得到加强。在一些具有较大规模的公证处,推行主办公证员负责制,要素式公证书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公证责任保险和赔偿制度初步建立。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两结合"公证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公证员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发挥。 这些年公证工作的丰富实践,使我们加深了对公证规律的认识,积累了一些经验,概括起来: 一是牢牢把握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这一中心。是公证工作的根本价值所在。二是牢牢把握加强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证队伍,对于发展公证事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只有管好队伍,带好队伍,使党和政府放心,使人民群众满意,公证事业才有根本保障,才能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三是牢牢把握公证公信力这一立业之本。这些年来,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就是建立在公证具有公信力上,广大公证人员、公证管理干部为此付出了长期、艰苦的努力。四是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有效途径。没有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执业方式等方面的变革,没有公证理论创新、业务创新、制度创新,公证工作就不能与时俱进,就难以满足社会的需要。 上述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凝结着党和政府的关心,凝结着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凝结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证从业人员的劳动。 全市公证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公证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公证机构人、财、物管理和收费、税收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不够配套,影响着公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公证员切身利益的实现;公证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还不高,办证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少数公证人员公信意识比较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公证质量的问题仍然存在;公证事业区域发展不协调,布局不够合理,城区公证机构过于集中,县、郊区的公证力量还比较薄弱,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作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妥善地加以解决。

  三、认真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证工作 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证工作,我讲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推进公证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市委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指导方针和总体部署,为公证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公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把公证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1、《公证法》为公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公证法》是我国公证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对于进一步完善公证制度,规范公证管理,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推动公证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2、公证工作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公证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政府部门越来越重视运用公证法律手段,预防和调控矛盾纠纷,促进依法行政;市场主体越来越重视运用公证法律手段,保障交易安全;公民个人越来越重视运用公证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公证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在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重要的作用。公证工作通过发挥服务、证明、沟通、监督等方面的职能,可以有效地保障民商事活动的交易安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经济活动依法有序地进行。公证工作作为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能够根据市场主体的需要提供及时有效的信用服务,进一步增强社会个体的信誉,促进社会诚信,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信用基础。

  4、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需要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矛盾和纠纷不断增多,特别是土地承包、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关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都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大都涉及到法律问题,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已经成为一个主要的工作手段。公证工作具有重事前防范、方便群众、贴近基层和成本低、效果好的特点,在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方面具有自己的独特优势。

  5、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公证工作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按照国际惯例,许多与涉外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文件都需要办理公证。可以说,公证活动已经成为当今开展国际经济贸易活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一个重要手段。

  6、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需要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市委在"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制定和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包括法律服务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已经将公证法律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总之,大力推进公证事业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市局和各区县(市)司法局要把进一步推进公证事业发展作为一件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住机遇,明确任务,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建设,努力把公证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明确公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九项工作:

  1、加强学习宣传工作,为贯彻实施《公证法》奠定思想基础。 通过学习和宣传,要切实取得三个效果:一是增强法治观念。要真正把广大公证人员和公证管理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公证法》上来。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公证协会要依法加强行业自律,公证处和公证员要依法办证,当事人申办公证要依法进行。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公证法》规定了权利,也明确了义务和责任。要加深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法定职责的认识,加深对公证处在公证执业活动和公证管理链条上基础环节的认识,加深对公证人员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认识,加深对当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协助义务与法律责任的认识,牢固树立做好公证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公证工作健康发展。 三是增强全局意识。贯彻实施《公证法》,涉及到各相关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都要从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有利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公证事业发展的高度,认识和思考问题,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公证法》的精神和要求,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防止和克服本位主义。 市局决定,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要在3月1日集中开展一次以庆祝《公证法》实施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

  2、加强公证业务指导,进一步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今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根据形势的要求,市局和各公证处要研究制定"十一五"公证工作发展规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围绕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服务。各地要不断创新业务指导的方式方法,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协议等公证事项。 二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服务。最近市委作出一项重要决定,城内五区都要管辖一定的农村乡镇。各区县(市)司法局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的部署,研究制定公证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和措施。积极引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承包合同、土地征用补偿协议、农民外出务工合同等公证事项,为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提供服务;积极引导公证人员为农村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提供服务,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 三是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服务。要积极推动公证工作参与构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系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全证据等公证业务,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提供服务;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要认真办理商标、专利等境外注册方面的公证事务,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服务。 四是围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服务。主动介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战略部署,为促进沈阳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服务。 五是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服务。在为政府、企业、社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着眼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预防纠纷,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更多地关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是围绕对外开放战略提供服务。为体现公证机构的执业平等,特别是四个郊区作为独立执业区域后,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所有的公证机构都能够办理涉外公证事项。公证处要进一步提高公证文书质量,认真办理反倾销、反垄断等涉外案件涉及的公证事项,及时满足政府部门和企业应对涉外诉讼的需要。

  3、加强公证机构建设,打好公证事业发展的组织基础。 当前,要做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依法调整公证机构设置。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沈阳市公证机构调整方案》。 "沈阳市范围内设立16个公证处和9个独立的公证执业区域。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于洪区、东陵区、苏家屯区、新城子区各设立1个公证处,执业区域以行政区划为限;城区设立8个公证处,执业区域以沈阳市5个城区行政区划为限。"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证人员不断学习领会《公证法》有关对公证机构设置规定的立法本意,这项工作不仅需要上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反复协调、统一思想和意见,也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全市要在今年3月1日以前统一公证机构名称。司法部正在就《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征求各地意见,计划在今年3月1日前印发各省实施。我们要根据司法部的规定统一全市公证机构的名称。基本倾向是"地域+字号+公证处"。 市局决定暂时保持城区公证机构的隶属关系不变,但是各公证机构的名称、业务辖区和业务规范标准要统一。统一公证机构名称是要确保城区各公证机构的称谓处于平等地位;统一公证机构的业务辖区是指城区各公证机构的名称统一后,业务辖区也应当统一在全市城区的范围内;统一业务规范标准,是指在城区各公证机构隶属关系一时难以统一的情况下,至少在城区范围内,各公证机构的办证程序、公证质量检查标准、收费标准、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公证文书的立卷归档等要统一规范。上半年,要制定全市公证同业规则,对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协商,确保各公证机构的业务均衡有序的发展。 二是完善公证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积极推行公证处主任负责制,选配政治可靠、业务素质好、善于管理的同志担任公证处主任。要按照《公证法》的要求,逐步推动公证处主任推选、核准、备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建立完善公证机构业务、质量、财务、资产等管理制度,规范公证业务操作规程,规范责权利统一、符合公证职业特点的内部分配制度。健全公证人员社会保障和公证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确保在公证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人负责,用制度来约束,靠机制抓落实。 三是注重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扶持和帮助偏远贫困地区公证业发展的办法,解决这些地区公证力量薄弱的问题,促进公证事业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四是加强公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公证处要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改变公证处的面貌,优化公证服务环境。

  4、加强公证制度建设,贯彻好司法部制定的与《公证法》相关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落实。 一是今年3月1日之前,司法部将出台《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公证机构设立、公证员准入方面的部颁规章,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要根据《公证法》和新的部颁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我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凡是与《公证法》和新的部颁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相冲突的,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制定的制定。

  5、加强公证质量建设,提升公证服务层次和水平。 一是要树立质量意识。要通过学习、培训、教育等形式,积极引导公证机构、公证人员培养和树立质量立业、质量兴业的观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要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将质量因素更多地列入业绩评价体系和收入分配机制等。 三是要明确监管责任。市局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和指导,公证协会要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并加强行业自律。公证机构、公证员要依法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部门或公证机构失职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是要完善监管体系。建立重大质量事件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快建设质量监管体系。

  6、加强公证执业监督,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和服务秩序。 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切实巩固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成果。教育规范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继续采取措施,针对不同执业区域内公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教育规范的各项工作,防止扰乱服务秩序等行为的回潮和反弹。 二是健全完善公证执业规范的制度体系。司法部将从公证执业准入、监管、处罚等方面,陆续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执业规范,形成制度体系,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今年年底,司法部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执法检查活动。省厅要在七、八月份组织一次相应的检查活动,全市公证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迎接全省和全国性检查。 四是开展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今年司法部将制定实施公证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三年规划。各公证处要根据部里的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意见,把工作重点放到规范业务程序、运行机制、公证标识、公证档案等方面,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上一个大的台阶。

  7、加强公证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公证公信力。 去年下半年,我市开展建设公证信息平台的试点工作,13个公证处建立了公证信息平台。今年将按照司法部《方案》的规定,实现平台的联网和对接,使公证管理部门实现对公证业务的及时分析和监控,统筹管理,科学决策,使各公证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规范办证程序,加强相互监督,共同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公证信息平台逐步与公证专业网络、政府网站等有效链接,为其他部门利用公证信息,公证工作共享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创造条件。

  8、加强公证工作管理,建立"运转高效、指导有力"的管理工作体系。 "运转高效"是从提高公证管理工作效能的角度出发,强调管理信息渠道要畅通,管理机制要协调,管理决策要及时,管理措施要到位,对重大事件的反应要敏锐和快捷,始终保持管理工作的高效率。"指导有力"是从公证管理工作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出发,强调管理工作要有针对性,要符合工作实际,符合公证的特性和规律,顺应工作发展的趋势,要体现分类指导的基本思路,要建立有效的抓工作落实的机制,管理者要具有高素质,成为学习型、专家型的管理人才。这是对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也是对公证协会的要求。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分工。按照《公证法》的规定,科学划分司法行政机关与公证协会之间的管理职能,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并科学划分上下级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管理权限。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证管理系统信息反馈机制、重大案件查办机制,畅通工作渠道,密切上下级之间的工作配合。 三是要依法严格管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对于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而言,行政处罚既是职权,也是职责,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处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切实防止不作为、越权或滥用职权。 四是管理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要转变管理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办实事,帮助解决公证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改善公证执业环境,让公证机构、公证人员真正受益。

  9、加强公证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司法部提出,要将"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作为新时期公证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信念"是政治素质的要求,公证员必须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致力于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党员公证员还必须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精通业务"是业务素质的要求,公证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必须精通法律,精通公证业务,成为法律的实践者和业务能手;"维护公正"是公证员的重要使命,公证员要依法平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恪守诚信"是职业道德素质的要求,公证员负有维护社会诚信的重要职责,在社会诚信建设中要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根据《公证法》和形势的要求,要从各执业区域的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公证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加强公证队伍思想、业务、作风建设。

  要加强公证处的党组织建设。做好新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切实发挥公证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公证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组织开展公证岗位业务训练活动。今年司法部将在全国公证行业开展一次公证岗位业务训练活动,重点开展公证人员法律知识、办证技能的培养训练,进一步提高全国公证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根据部里的部署,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训练,市局要在五月份开展《公证法》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好沈阳市训练活动,确保收到实效。

  各区县(市)司法局、公证处要善于发现、用心培养、大力推广公证行业的先进典型。继续开展好争创全国、全省"文明公证处"和"优秀公证员"活动和3A级诚信公证处、公证员创建活动,对几年来评选出的3A级诚信公证员要给予奖励。

  同志们,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全省公证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抓住《公证法》实施的有利契机,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努力实现新世纪新阶段公证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