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司法局对全市公证人员进行全员集中培训

  集中授课 专题辅导 全员参与 讲求实效

  为推动公证岗位训练活动深入有序开展,确保全市岗位训练活动取得实效,沈阳市司法局根据《2006年公证岗位训练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沈阳市司法行政干警龙山培训基地的资源优势,从7月10日开始,对全市87名公证员和47名公证辅助人员进行封闭、集中、分期分批培训,截止7月27日,三期培训班圆满结束,达到培训的预期目的和效果。主要特点是:

  一是领导重视,亲自动员。在每期培训班开训前,市局主要领导同志都分别作了培训动员讲话,使全体公证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深化了对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调动了全体公证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培训的实效,为实现培训的预期目的提供了思想保障。

  二是集中培训,方式灵活。通过实行封闭式管理,保证了培训场所、时间、人员的有效落实;通过采取集中授课、体会交流、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实现了理论学习、理性分析与实践研讨的有机统一,深厚了研讨氛围。

  三是内容科学,效果明显。在培训中,分别就《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执业技能及其运用》、《公证执业风险及其防范》、《信息化建设与公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并结合近年来公证队伍中出现的错证案例,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和研讨,既突出了公证岗位训练活动的重点,又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通过培训,全体公证员、公证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新的提高,政治信念、法制观念、业务能力、诚信意识得到强化,为充分发挥公证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