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资信指的就是法人的资金及信用状况,它是法人与他人之间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和进行各种交易的重要基础,对保证经济交易活动的顺利、安全进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法人资信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法人资信情况的真实性、其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法人资信公证是商品交易中了解对方情况、保证交易安全的重要途径,在国际贸易和异地交易的情况下,提供公证的法人资信证明往往是不可缺少的,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效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法人资信公证由法人依据地公证处管辖。当事人申办公证,应当按规定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件;(2)法人单位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部门出具的资金情况证明;(3)法人单位的会计年度报表、资金平衡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4)当事人近年来主要经济活动记录;(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对其固定资产、股票、债券等及无形财产进行公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资产评估部门的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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