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律师讲法”栏目撰稿人的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网民的需求,根据郑局长对信息中心的要求,“工作高起点运行,在好的基础上发展,重点办好‘中国沈阳普法网’和‘中国沈阳法律服务网’,充分发挥两个网站的社会服务功能。”今年,我们将在两个网上,开辟“律师讲法”栏目,并邀请或聘请沈阳市年轻的律师作为栏目撰稿人,切实提高两个网的社会服务质量。按照贾局长在工作调研时的思路和要求,现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发挥互联网络高效、快捷、实用的持点,加强沈阳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的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沈阳市丰富的律师资源,宣传和解决百姓关注、关心的法律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实现“中国沈阳普法网”和“中国沈阳法律服务网”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的时代要求。
  二、工作安排
  (一)确定聘请律师的范围、名额、条件和方式
  1、聘请律师的范围:沈阳市各律师事务所。
  2、聘请律师的名额:30人。
  3、聘请律师的条件:2007年已注册的律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执业1年以上。
  4、聘请律师的方式:采取本人自愿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完成聘请律师的准备工作
  1、下发通知。向沈阳市各律师事务所发聘请律师通知,附带《报名登记表》。
  2、专人负责,管理存档。通知下发后,由律管处指定专人负责报名事宜,同时做好材料的备份存档,以应对可能产生的调整。
  (三)报名审核
  1、报名审查。律管处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对其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等进行审查,审查后填写审查意见。
  2、审核。由律管处和信息中心负责审查,合格后,报请柴局长和贾局长签署聘请意见。
  3、对聘用的30名律师,由市局发聘书,并在网上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选拔
  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市局制定的聘请条件和指标,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填写和审核工作,真正将具有奉献精神、品学兼优且愿意经受锻炼、增长才干的律师选进受聘队伍中来。
  (二)做好服务
  在律师选拔和聘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及时沟通和反馈。撰稿律师要积极主动投稿,按时完成约稿,做到每周一稿,保证“律师讲法”栏目稿件的数量和质量。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聘请律师工作顺利进行和“律师讲法”栏目的协调有序发展,成立“律师讲法”栏目聘请律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 贾海洋
  副组长:市局律师管理处处长 杨恒辉
  市局信息中心主任 张彦斌
  组 员:李毓晨 许可 吴月
  下设两个部:外联部和编传部。外联部设在律管处,由李毓晨负责;编传部设在信息中心,由吴月负责。
  (二)责任分工
  外联部负责聘请律师的联系和管理、稿件的接收和初审。
  编传部负责栏目的设计制作、审批后稿件的编辑上传。
  上传的稿件必须报请贾局长审批。

                          信 息 中 心
                          2008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