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几年前,我与丈夫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我支付抚养费。现在我因为考取研究生,已经向原单位辞职,目前无经济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还要继续给付抚养费。 答:你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并不因你经济状况的改变而改变,你仍然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你拒绝,男方完全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将你诉讼至法院并会胜诉。但是结合你目前的实际情况,你可以与男方协商,是否可以暂缓给付,待以后具备给付能力时一并补齐。
撰稿人:辽宁盛竹律师事务所 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