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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平律师为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赵律师1956年1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机械工业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而后又分别获辽宁大学颁发的法律大专文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大专文凭;1990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并以优异成绩取得律师资格。
1994年起,他曾在美国芝加哥鲍尔斯基庭律师事务所作为访问律师工作一年;在英国阿伯丁大学攻读国际与欧洲法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并曾在爱尔兰都柏林大学进行了为期十二月的国际商务仲裁法律的专门研究。
赵律师于1989年从辽宁省司法厅调入辽宁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工作。1996年作为发起人创办了辽宁金阳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事务所主任;2001年加入辽宁金盟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伙人,所副主任;2003年辽宁成功律师事务所与辽宁金盟律师事务所合并,组建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赵律师在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
赵志平律师曾参与许多大、中型项目的中外合资、合作、引进设备及技术的谈判。起草并审查了大量与涉外投资、金融、国际贸易、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公司设立,并购及清算、商务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等业务方面的法律文件,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提供合同后监督履行法律服务工作。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或国内、外仲裁活动。
赵志平律师现在东北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国际商务仲裁法律,并被聘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辽宁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辽宁分会国际经贸咨询顾问,荣获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称号。
工作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41号
执业电话: 88506642
手 机:
1330404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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