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来律师事务所张海妮律师简介

 

姓    名:张海妮

出    生: 1949.1.20

学    历:本科

职    称:高级律师


执 业 简 历

  本人系辽宁东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恢复律师制度的第一批律师,高级律师。沈阳市政协委员,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团成员、廉政监督员,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委员会成员,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交警支队警风警纪监督员,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沈阳市律师协会理事。
  从1979年至今25年执业生涯,张海妮律师在诉讼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参与了千余件在国内、省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辩护;为"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案件被告人毛远新做刑事辩护,在刑事、民事、经济合同等方面表现出卓越的专长。在全国著名著作权纠纷一案中,代理著名作曲家李劫夫之女并胜诉;在辽宁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代理辽宁运动学校以优先购买权为依据赢得胜诉,取得2500万元的转让金,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在非诉讼领域大量拓展业务,是多家外资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律顾问。为美国、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华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并为其代理债权债务、合同、土地使用和房地产等纠纷的诉讼活动。本人关于公司、房地产法律业务的论文著作还多次获得沈阳市科学进步二、三等奖,曾应英国驻中国大使的邀请,前往英国实地考察。同全国律协的优秀律师到日本与日本律师进行业务交流活动。多年成功的律师工作赢得了极高的声誉,并成为多家人民政府下属厅、局的常年法律顾问。

  工作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甲火炬大厦24层L室
  执业电话: 024-22791423 22791433
  手    机: 1390403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