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丰华律师事务所

名    称:
辽宁丰华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张宝兰
成立时间: 2000年12月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69号
邮    编:
110005
电    话:
024-83380121、23389565
传    真:
024-83380121
网    址:
(网络实名)辽宁丰华律师事务所
E--mail:
 
律师名录 (执业律师11人,合伙(合作)人数3人)

辽宁丰华事务所简介

  辽宁丰华律师事务所地处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经济文化中心,我所是依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沈阳市司法局及沈阳市律师协会对我所实行业务和行业监管。
  我所从2000年至今,现有取得中、高级职称的执业律师十二名,辅助人员和律师助理五名。
  我所是面向社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主要承办"刑事、民事"案件,并办理经济、行政、非诉讼及仲裁等法律事务。
  我所的执业宗旨是:公平、规范、敬业、高效。
  我所一贯奉行"尊重知识、重视人才、以人为本、团队协作"的建所原则。
  我所在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69号注册办公,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相邻,办公面积260平方米。
  由一群"热爱生活、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中青年律师组成了辽宁丰华律师事务所这个团队,大家在这个团队中努力工作,通过这个团队而获得成功和发展。
v本律师事务所业务收费合理,且可协商收费,全所律师以最优质的服务满足您并达到您所需要的最佳效果。
  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只要您选择丰华,您都将体会到它的高效率、高质量和务实性的超值服务.丰华全体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恭候各界朋友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