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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国阳律师事务所简介
辽宁国阳律师事务所的前身系沈阳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八六年,是沈阳市司法局较早设立的国资所之一,二零零零年转制为如今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秉承"诚信为本、依法执业"的宗旨,全体律师在法律服务市场的运营过程中,视"规范运作、尽职尽责"为开展律师工作的第一要务,讲求社会效益、法律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十几年来,与律师同仁携手并肩,为全市律师事业的发展,贡献了应有之力。现如今,多名从业近二十年的合伙人,合力构建了本所律师队伍的中坚。全所人员在自有产权的律师楼内,通力合作、恪尽职守,努力践行着新一代国家领导人对律师事业发展的高要求,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为快速发展沈阳的经济,倾注着全部的智慧与才干,提供着优质、高效的律师服务。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本所作为开展综合律师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将与时、日俱进,适应社会不断变化的法律需求,在诉讼和非诉讼领域内,把律师业务做大、做强,满足各类经济组织、公民司法求助的需要,打造一支优秀的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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