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阳律师事务所

名    称:
辽宁金阳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李敬先
成立时间: 1996年5月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南清真路52-3号济源大厦11楼
邮    编:
110014
电    话:
024-22740932
传    真:
024-22740592
E--mail:
jinyanglaw888@21cn.com
律师名录 (执业律师人数:5人,合伙(合作)人数:3人)

辽宁金阳律师事务所简介

  辽宁金阳律师事务所是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5人,实习律师1人,行政工作人员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本科生2人。经合伙人推荐由李敬先律师担任本所主任,负责全所各项工作的管理,对外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本所座落在沈阳市沈河区清真路52-3号济源大厦11楼,办公面积200多平方米,交通十分便利,办公环境幽雅,并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
  主要涉及的业务领域有金融、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诉讼和仲裁等。尤其是在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本所律师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业务本领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几百万元,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金阳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且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
  我们所的宗旨是:"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是律师的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