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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洋,系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辽宁大学经济法本科毕业。
执业证号:060195210375
于立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中,认真研究业务知识,具备较厚的法理功底,较深的法学造诣,思维敏捷,能言善辩,讲求诚信,曾被评为沈阳市律师"四个一流"活动中的优秀律师、诚信律师标兵。"建百年名所,做诚信律师"是于立洋律师孜孜以求的工作理念和目标。
她擅长做刑事案件,为贪污、渎职、行贿、挪用公款等成功地辩护近二十余起,承办其他刑事案件,如杀人、放火、伤害、强奸、贩毒等数不胜数。有人开玩笑地称她为"判缓专家"。她辩护的被告人大多数都被判了缓刑。
她还擅长做知识产权的案子,如专利侵权、商标保护等,她是一位比较全能的律师,在涉外贸易纠纷、海事海商纠纷等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于立洋律师长年担任法律顾问,如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各大商场、电台、电视台等为各大公司、企业挽回无以数计的经济损失,同时于立洋律师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工作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75号
执业电话: 024-22731745
22730409 024-2273174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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