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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1989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已有14年的执业经历。
在这十多年的执业过程中,经历了律师体制的改革,即由原来的国办所转为自收自支的合伙所,同时也经历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重建到目前律师事业的蓬勃发展。
本人现已成为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的五名合伙人之一。本所也由建所的三名律师发展为19名专职律师。
本人在这十年多的执业过程中,曾担任过数十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并建立了良好的社会关系。
知识面宽,思维敏捷,法律服务节奏快,办案效率高,以代理金融、房地产纠纷为特长。因工作成绩突出,曾多次受到沈阳市司法局的嘉奖,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社会的尊重。本人愿同您与时俱进,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为您保驾护航。
曾受过的奖励:
一九九三年受沈阳市司法局嘉奖一次
一九九九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沈阳市市级文明律师
二000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沈阳市市级文明律师
二00一年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沈阳市优秀律师的称号
工作地址:
沈阳市沈州路99号台和大厦A座四楼
执业电话: 62220888-811
手 机:
1330983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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