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个强化 实现四个提高
--沈阳市律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06年,沈阳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市律师队伍建设的具体实际,在巩固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市深入开展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其主要做法突出四个强化,实现四个提高。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律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在建设年活动中,沈阳市各律师所根据市司法局制发的《沈阳市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通过采取集中与自学、座谈与交流、讨论与演讲的方式,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重大理论,对《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部颁规章进行了深入学习和专题研讨。市局督导组对各律师所的学习情况、律师所学习记录和律师个人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调阅,保证了学习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的落实。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律师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执业、诚信执业意识,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律师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保证了律师队伍健康发展。于此同时,市司法局充分发挥龙山司法行政干警培训基地的资源优势,对律师所主任、律师所支部书记、区县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封闭培训,从工作决策到日常管理,从工作秩序到行为形象,从管理方式到制度落实等项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使律师所主任的管理能力和律师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律师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在建设年活动中,市司法局从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入手,对现行的各项管理规章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健全了决策会商、情况交流、信息共享机制;职前培训、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实习人员管理、品行考核和审查机制;事务所自律管理、执业责任保险、规范流动秩序的自律机制;行业退出、监督惩戒机制;诚信建设,行业评价机制;律师承办重大疑难敏感案件请示报告机制,形成了统一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实现了律师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市司法局以开展诚信律师所、诚信律师标兵和"双十佳"律师所、律师评比活动为载体,极大促进了律师执业活动的有序开展、职业行为的统一规范和职业功能的有效发挥。
强化检查监督,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为确保建设年活动不走过场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局成立了建设年活动领导督察组,对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导。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或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督促整改,对违纪律师进行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共受理咨询135人次,其中立案30件,结案19件,对2名律师给予通报批评,2名律师给予训戒处理。不仅促进了问题的整改和各项制度的落实,而且也纯洁了律师队伍。同时,市司法局市局拿出一定资金,为市直22家律师所的600余名律师进行了体检,为进一步增强律师的集体意识、形象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组织引导,提高律师服务大局的实效。在建设年活动中,市局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坚持以振兴老工业基地、民营企业和涉外"三个"法律顾问团为载体,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接受葫芦岛市市政府的委托,参与政府收购已承包出去的200余家钼矿工作,收回转让费6个多亿,《辽宁日报》对此做详尽报道;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司达尔律师所成立了"三农法律服务部",开通了服务专线,在苏家屯十里河、铁岭县、北票、台安县等多个农村地区建立"三农法律服务站",为农民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3200余件次,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款近13万元。截至目前,有1200余名律师参加信访值班,累计接待涉法上访群众2418批次,其中集体访217批次,完成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领导交办的法律事务16件,参与疑难案件论证会65次;共办理各类案件19080件,其中刑事辩护与代理2616件,民事案件代理5268件,经济案件诉讼代理312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526件,非诉讼法律事务7551件,涉外及港澳台案件412件,涉及财产标的总额达71.4亿元。
来源沈阳市司法局信息处第5期